江蘇疫苗內毒素檢測合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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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0-13
湖州申科生物重組級聯試劑(rCR)采用基因工程技術合成,完全模擬了天然鱟試劑中的酶促級聯放大反應。重組鱟試劑反應體系中包含重組C因子、重組B因子和重組凝固酶原。當供試品中存在內毒素,重組C因子識別內毒素后活化,會依次級聯活化下游重組B因子和重組凝固酶原。凝固酶原轉化為具有生物活性的凝固酶后,識別并催化下游帶顯色基團的底物產生顯色反應。顯色反應的強度和內毒素濃度成正相關,從而定量檢測內毒素。本產品用于定量測定人用和動物用注射藥物、生物制品及醫療器械等樣品中的細菌內毒素的含量。
天然鱟試劑依賴鱟血,資源短缺,重組試劑成內毒素檢測未來趨勢。江蘇疫苗內毒素檢測合規申報
內毒素檢測重組級聯試劑(rCR)與天然鱟試劑在原料、性能和可持續性上存在本質區別。原料方面,天然鱟試劑依賴鱟血采集,受動物資源限制,而 rCR 通過基因工程表達 C、B 因子及凝固酶原,無動物源性,供應穩定。特異性上,天然鱟試劑因含 G 因子,易與 β-D 葡聚糖反應產生假陽性,而 rCR 剔除 G 因子,只對內毒素特異性響應,從機制上消除干擾。批間一致性方面,天然鱟試劑受鱟個體差異影響,批間 CV 值較高;rCR 成分明確且生產工藝標準化,批間差異明顯降低,CV 值≤15%。兩者靈敏度相當(0.005EU/mL),但 rCR 無需面臨鱟資源政策限制,更符合動物福利趨勢和長期質控需求,是天然鱟試劑的理想替代。
江蘇醫療器械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細菌內毒素是革蘭氏陰性菌細胞壁脂多糖,細菌死亡裂解釋放,微量級即致人體發熱、休克等威脅。
當實驗室更換內毒素檢測方法或更換試劑供應商時,需進行方法比對與橋接驗證。比對實驗需選取至少 3批代表性樣品,分別用新舊方法檢測,計算結果相關性(如相關系數 R2≥0.95)和偏差(≤20%)。橋接驗證還需評估新方法的特異性、靈敏度是否與舊方法一致,如確認對高風險樣品(如含 β- 葡聚糖的樣品)的抗干擾能力相當。若方法變更涉及法規申報產品,需將驗證數據納入申報資料,證明變更后方法仍能有效控制內毒素風險,符合 FDA、NMPA 等監管機構對方法變更的合規性要求。
鱟試驗法(LAL 法)是細菌內毒素檢測的經典方法,依據反應監測方式可分為三類:凝膠法、濁度法和顯色法。凝膠法通過觀察是否形成凝膠判斷內毒素是否超標,其優勢是操作簡便、成本較低,適用于定性或半定量檢測,如醫療器械初篩;濁度法通過監測反應體系濁度變化速率定量內毒素,靈敏度高(可達 0.005 EU/mL),適用于生物制品原液等高精度需求場景;顯色法基于顯色底物的吸光度變化定量,抗干擾能力較強,適配復雜基質樣品(如含蛋白質的注射液)。三種方法均需嚴格控制反應溫度(37℃±1℃)和時間,確保結果可靠性。
在醫藥、生物制品及醫療器械等諸多領域,細菌內毒素檢測是保障產品質量與安全的關鍵環節。
生物制品(如單抗、疫苗、重組蛋白)注射劑因直接進入人體,對細菌內毒素殘留限值要求嚴苛(通常≤0.5 EU/mg 或更低),檢測面臨基質復雜、干擾物質多等挑戰。樣品中常見的蛋白質、螯合劑、表面活性劑等可能抑制或增強 LAL 反應,需通過預處理消除干擾:如采用稀釋法降低基質濃度、添加中和劑(如 Mg2?)修復反應體系,或使用熱滅活去除蛋白類干擾物。此外,生物制品生產全流程需進行內毒素監控,從細胞培養上清、純化中間品到終產品均需檢測,確保工藝去除內毒素的有效性,符合 ICH Q6B 等法規對 “關鍵質量屬性” 的控制要求。
重組鱟試劑無動物源,支持 3R 原則,批次差異小,適配動態顯色法酶標儀。上海疫苗內毒素檢測鱟試劑
重組級聯試劑(rCR)推動內毒素檢測向可持續發展轉型,兼顧生態保護與藥品安全質控。江蘇疫苗內毒素檢測合規申報
血液制品(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來源于人血漿,內毒素污染風險高,且基質中含大量蛋白質、脂質等干擾物質,檢測難度較大。傳統 LAL 法易受血漿蛋白抑制,需通過預處理去除干擾:如采用三氯乙酸沉淀蛋白、超速離心分離脂質,或使用特定去干擾試劑(如內毒素提取試劑)。此外,血液制品內毒素限值較低,需選用高靈敏度檢測方法(如動態顯色法,LOD=0.005 EU/mL)。檢測過程中需嚴格區分 “內源性內毒素”(血漿中天然存在)與 “外源性污染”,通過工藝優化(如巴氏滅活、納米膜過濾)降低外源性內毒素殘留,保障臨床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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