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效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
來源:
發布時間:2025-10-12
內毒素檢測中,樣品中的蛋白質或酶的修飾作用易破壞鱟試劑的反應體系,導致檢測結果失真。鱟試劑檢測內毒素的本質是一系列絲氨酸蛋白酶的酶促放大過程,若樣品中存在氧化劑、抗氧化劑、蛋白水解劑或專一失活劑,會直接滅活反應所需的酶;而乙醇、苯酚等物質則會導致蛋白質變性,同樣抑制反應進程。例如,某些生物制品中含有的蛋白水解酶,可能提前降解鱟試劑中的蛋白酶,使內毒素無法被正常檢測。為消除這類干擾,需優先限制樣品中抑制物的含量:可采用內毒素檢查用水稀釋樣品,降低抑制物濃度;對耐熱的抑制物(如部分蛋白水解酶),可通過加熱滅活處理(如 56℃孵育 30 分鐘)破壞其活性;若樣品基質復雜,還可使用超濾技術分離內毒素與干擾蛋白質,避免修飾作用對酶促反應的影響,保障內毒素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內毒素檢測方法多樣,影響因素及實驗干擾較多,包括實驗操作步驟、樣品處理等方面。江蘇高效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
血液制品(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來源于人血漿,內毒素污染風險高,且基質中含大量蛋白質、脂質等干擾物質,檢測難度較大。傳統 LAL 法易受血漿蛋白抑制,需通過預處理去除干擾:如采用三氯乙酸沉淀蛋白、超速離心分離脂質,或使用特定去干擾試劑(如內毒素提取試劑)。此外,血液制品內毒素限值較低,需選用高靈敏度檢測方法(如動態顯色法,LOD=0.005 EU/mL)。檢測過程中需嚴格區分 “內源性內毒素”(血漿中天然存在)與 “外源性污染”,通過工藝優化(如巴氏滅活、納米膜過濾)降低外源性內毒素殘留,保障臨床用藥安全。
北京原料藥內毒素檢測常見問題分析繪制內毒素標準曲線時,起始濃度需統一為 1000EU/mL,避免稀釋誤差。
檢測細菌內毒素的堂試劑方法,是一個生物反應過程,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擾。在一個供試品的檢測方法固定下來之前,為了得到準確的結果,必須要了解供試品與鱟試劑之間的相互關系。供試品中的成分往往非常復雜,而且會干擾試驗檢測系統的功能。很多干擾的機理,并不是非常清楚。但是業界比較能夠接受的理論是,如果供試品中某些因子影響了鱟試劑中蛋白的表達功能,則被認為是干擾作用(Inhibition/Enhancement,V/E)。干擾作用產生的因素較多,一般包括試劑因素(鱟試劑、內毒素標準品)供試品因素(pH值、溫度、離子強度、濃度、水溶性、黏度、可發生鱟試劑反應的非內毒素雜質)和實驗因素(試驗器皿、細菌內毒素檢查用水、鱟試劑抗干擾能力)等。
醫療器械(如輸液器、注射器、植入式設備)若攜帶內毒素,可能通過血液、組織接觸引發異常反應或炎癥反應。其檢測需遵循 “模擬臨床使用” 原則:采用浸提液(如 0.9% 氯化鈉溶液或注射用水)在 37℃±1℃下浸提器械表面內毒素,再通過 LAL 或 rFC 法檢測浸提液。不同器械的內毒素限值差異明顯:一次性輸液器需≤0.5 EU/device,植入式心臟瓣膜則要求更嚴格(≤0.06 EU/device)。檢測時需注意器械材質對浸提效率的影響,如塑料類器械可能吸附內毒素,需優化浸提時間(通常≥1 小時)或采用超聲輔助提取,確保殘留內毒素被充分檢出。
細菌內毒素檢測中,rCR 對高蛋白(如單抗、FBS)、細胞培養上清等特殊樣本適配性好。
當實驗室更換內毒素檢測方法或更換試劑供應商時,需進行方法比對與橋接驗證。比對實驗需選取至少 3批代表性樣品,分別用新舊方法檢測,計算結果相關性(如相關系數 R2≥0.95)和偏差(≤20%)。橋接驗證還需評估新方法的特異性、靈敏度是否與舊方法一致,如確認對高風險樣品(如含 β- 葡聚糖的樣品)的抗干擾能力相當。若方法變更涉及法規申報產品,需將驗證數據納入申報資料,證明變更后方法仍能有效控制內毒素風險,符合 FDA、NMPA 等監管機構對方法變更的合規性要求。
湖州申科內毒素檢測服務含低內毒素回收,通過不同樣品前處理方式搭配多種檢測方法,較大程度解決LER問題。上海重組蛋白內毒素檢測LER現象
內毒素指示劑(ECV)是凍干脂多糖,監測制藥工藝高溫除內毒素效果。江蘇高效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
如何準備樣品進行內毒素檢測呢?測試前,需要根據樣品實際情況進行樣本前處理。大多數樣品只需要稀釋,使用內毒素檢測試劑盒進行測試即可。如果樣品有蛋白酶干擾并導致假陽性結果,建議對樣品稀釋并70°C加熱5-15分鐘進行熱滅活處理。如需要,可以對滅活樣品進行進一步稀釋后檢測。如果樣品可能含有受β-葡聚糖,建議使用抗增液。β-葡聚糖可能來自酵母和纖維素材料。如果樣品中因含有內毒素結合物而存在抑制,可以嘗試使用分散劑。
江蘇高效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