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器械內毒素檢測鱟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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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09-29
湖州申科建立了標準化的低內毒素回收(LER)技術服務流程,全周期支撐內毒素檢測優化:7 個自然日內完成客戶溝通與 LER 確認,用天然鱟、重組鱟等方法檢測并出具報告;60 個自然日開展方法開發,分析 LER 成因(如螯合劑、蛋白質 IP)并研究去掩蔽方案;30 個自然日進行 HTS 驗證,完成 3 批 LER 實驗與干擾實驗,交付穩定試劑盒、操作規程及培訓;再協助方法轉移與 cGMP 驗證。流程每環節均圍繞內毒素檢測展開,確保企業高效解決 LER 問題,滿足法規要求。
重組級聯試劑(rCR)適用于細胞培養輔料、單抗、凍干疫苗等樣本,內毒素檢測適用范圍廣。北京醫療器械內毒素檢測鱟試劑
血液制品(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來源于人血漿,內毒素污染風險高,且基質中含大量蛋白質、脂質等干擾物質,檢測難度較大。傳統 LAL 法易受血漿蛋白抑制,需通過預處理去除干擾:如采用三氯乙酸沉淀蛋白、超速離心分離脂質,或使用特定去干擾試劑(如內毒素提取試劑)。此外,血液制品內毒素限值較低,需選用高靈敏度檢測方法(如動態顯色法,LOD=0.005 EU/mL)。檢測過程中需嚴格區分 “內源性內毒素”(血漿中天然存在)與 “外源性污染”,通過工藝優化(如巴氏滅活、納米膜過濾)降低外源性內毒素殘留,保障臨床用藥安全。
疫苗內毒素檢測商業化試劑盒“低內毒素回收(LER)”可能導致內毒素檢測假陰性,對患者用藥安全構成潛在隱患。
內毒素檢測的實驗方案需遵循“標曲可靠性驗證(靈敏度復核)-稀釋倍數計算-干擾試驗”的完整流程,以保障檢測結果準確合規。首先進行標曲可靠性試驗,用標準內毒素制備至少3個濃度的稀釋液(相鄰濃度間稀釋倍數不超過10,下限濃度不低于鱟試劑標示檢測限),每濃度設 3 支平行管,同時做2支陰性對照;當陰性對照的吸光度小于或透光率大于標準曲線下限的檢測值或反應時間大于標準曲線下限的反應時間,對數據進行線性回歸,相關系數r的幅值≥0.980時試驗方有效,否則需重新操作。接著按公式 L=K/M 確定樣本內毒素限值,K 值依給藥途徑而定,M結合人均60kg體重、1.62m2 體表面積及上限給藥劑量計算,也可參考藥典行標。隨后明確有效稀釋上限倍數(MVD),即供試品允許稀釋的上限倍數,確保在此范圍內檢測限值。再開展樣本干擾試驗,制備供試品溶液(A)、供試品加標溶液(B,加標濃度為標曲中點)、標準曲線溶液(C)及陰性對照(D),按公式 R=(Cs-Ct)/λm×100%計算加標回收率,50%-200%為合格;若鱟試劑、生產工藝等發生變化,需重新進行干擾試驗,保障內毒素檢測的可靠性。
內毒素檢測常與熱原檢測混淆,二者既有關聯又有區別:熱原是指所有能引起發熱的物質(包括內毒素、病毒、真菌等),通過傳統家兔熱原試驗檢測;內毒素是熱原的主要成分(占 90% 以上),檢測更具特異性。目前,家兔熱原試驗因操作復雜、動物成本高,已逐漸被單核細胞活化反應測定法(MAT)替代,但部分產品(如放射性質藥物、血液制品)仍需保留家兔試驗作為補充。法規要求內毒素檢測結果需與熱原風險關聯,若內毒素檢測合格但臨床出現熱原反應,需排查是否存在非內毒素類熱原,通過聯合檢測確保產品安全性。
針對特殊樣本,rCR 在細菌內毒素檢測中的不干擾稀釋倍數(NID)比重組C因子(rFC)更低。
細菌內毒素是革蘭氏陰性菌細胞壁外膜釋放的脂多糖(LPS)成分,具有極強的生物活性,微量即可引發人體發熱、休克甚至多臟器功能衰竭。因此,在生物制品、醫療器械、制藥用水等領域,細菌內毒素檢測是保障產品安全性的關鍵質控環節。其檢測原理基于內毒素與特定試劑的特異性反應:內毒素可活化鱟血變形細胞裂解物(LAL)中的凝血級聯反應,通過C因子通路觸發酶促反應,通過觀察凝膠形成、濁度變化或顯色強度實現定量或定性分析。目前,各國藥典均將內毒素檢測列為強制要求,以降低臨床應用中的熱原風險。
脂質體樣本用重組鱟試劑檢測,可稀釋或用 DMSO 裂解,釋放包裹的內毒素以便檢出。上海原料藥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
細菌內毒素檢測中,rCR 加標回收率穩定在 50%-200% 藥典范圍,可準確完成檢測。北京醫療器械內毒素檢測鱟試劑
內毒素檢測鱟試劑的反應受pH的干擾。在進行檢測時,要調節被測溶液的pH值,使鱟試劑與供試品溶液的混合溶液pH值落在鱟試劑指定的使用pH范圍內(一般鱟試劑作用pH值在6.0~8.0范圍內)。用于調節pH值的試液或溶液(酸或堿),可采用BET用水配制,并將溶液在無熱原容器中儲存;必須對試液或溶液進行驗證,以證明不含可檢出的內毒素并且無干擾因素。調節pH試劑(酸或堿)的添加量,不應該超過供試品的1092。如果超過10%,則在進行計算時,將DH試劑的添加量的系數計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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